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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ā ㄎㄚ
部首口部
总笔画12画
五行木
统一码U+5580
字头喀
卷别 :正文・子集下 部首:口部
武英殿刻本: 第456頁,第7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97頁,第10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25頁,第3字
音《廣韻》:苦格切;《集韻》:乞格切,𡘋音客。《廣韻》:吐聲。《集韻》與䘔同,嘔也。《列子・說符篇》:兩手據地而歐之,不出,喀喀然。
〔喀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口部。
〔喀〕字拼音是kā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由、六。
《康熙字典》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