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:烏旰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於旰切;《正韻》:於幹切,𡘋音按。
《說文》:几屬。〔徐曰〕案,所凭也。
《周禮・天官》:王大旅上帝,則張氊案;朝日祀五帝,設重帟、重案㊟。
例又,食器。
《周禮・冬官・考工記》:夫人享諸侯,案十有二寸。〔註〕玉案十有二列也。
例又,𠋫氣之法有木案。
《後漢・歷志》:爲室三重,密布緹縵室中,以木爲案。
例又,界也。〈齊語〉:參國起案。
例又,次第也。
《史記・高帝紀》:吏民皆案堵如故。
例又作按,考也。
《前漢・賈誼傳》:案之當今之務。〈丙吉傳〉:無所案驗。
例又,撫也。
《史記・孟嘗君傳》:案劒以前。
例又,《正字通》: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,皆曰案。又,著書起義亦曰案。
例又,《集韻》:一曰木名。
音又,叶伊甸切,音宴。歐陽脩〈讀書〉詩:初如兩軍交,乗勝方酣戰;至哉天下樂,終日在書案。
注解
〔案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案〕字拼音是àn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由、六。
案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字典整理。案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