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:方乏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弗乏切,𡘋翻入聲。
《爾雅・釋詁》:法,常也。
《釋名》:法,偪也,偪而使有所限也。
《禮・月令》: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〔註〕法,八法也。
例又,制度也。
《禮・曲禮》: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例又,禮法也。
《孝經・卿大夫章》: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例又,𠛬法也。
《書・呂𠛬》: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。
例又,象也。
《文心雕龍・書記篇》: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──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例又,效法也。
《易・繫辭》:崇效天,𤰞法地。
例又,執法,星名。
《史記・天官書》〔註〕: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;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例又,姓。
《後漢・法雄傳》: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音又,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揚子《太𤣥經》:陽氣高,縣厥法;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音又,叶芳未切,音廢。歐陽修〈銘〉㊟: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;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
注解
〔法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水部。
〔法〕字拼音是fǎ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由、六。
法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字典整理。法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