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

复制

ㄈㄚˇ

水部

共9画
康熙字典

水部

9画

U+6CD5

法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子集下 部首水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1472頁,第6

同文書局本: 第616頁,第11

標點整理本: 第563頁,第15

唐韻》:方乏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弗乏切,𡘋翻入聲。
爾雅・釋詁》:法,常也。
釋名》:法,偪也,偪而使有所限也。
禮・月令》: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〔註〕法,八法也。

又,制度也。
禮・曲禮》: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
又,禮法也。
孝經・卿大夫章》: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
又,𠛬法也。
書・呂𠛬》: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。

又,象也。
文心雕龍・書記篇》: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──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
又,效法也。
易・繫辭》:崇效天,𤰞法地。

又,執法,星名。
史記・天官書》〔註〕: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;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
又,姓。
後漢・法雄傳》: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
又,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揚子《太𤣥經》:陽氣高,縣厥法;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
又,叶芳未切,音廢。歐陽修〈銘〉㊟: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;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

注解

〔法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水部

〔法〕字拼音是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由、六

法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字典整理。法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