辨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皮莧切;《正韻》:備莧切,𡘋音辯。
《說文》:判也。
《廣韻》:別也。
《易・乾卦》:問以辨之。
《禮・學記》:離經辨志。〔註〕辨謂考問得其定也。
《周禮・天官》:弊羣吏之治,六曰廉辨。〔註〕辨謂辨然,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。
例又,《韻會》:牀䏶足笫閒也。
《易・剝卦》:剝牀以辨。〔疏〕牀足之上、牀身之下分辨處也㊟。〔程傳〕:牀之幹也。
例又,變也。
《楚辭・九辨》〔註〕:辨者,變也,謂陳道德以變說君也。
例又,井地之數也。
《禮・王制》〔註〕:京陵之地,九夫爲辨,九辨而當一井。
例又,姓。
音又,《集韻》:𤰞見切,音徧──與徧通。帀也。
《史記・禮書》:萬民和喜,瑞應辨至。〔註〕同「徧」。
音又,《廣韻》:苻蹇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平免切;《正韻》:婢免切,𡘋辯上聲──義同。
音又,《集韻》:邦免切,鞭上聲──義同。
例又,與貶通。
《禮・玉藻》:立容辨𤰞,無讇。〔註〕辨作貶──容雖貶損𤰞降,不傾側柔媚也。
音又,《廣韻》:普麪切;《集韻》、《正韻》:匹見切,𡘋音片──革中斷也。
《爾雅・釋器》:革中絕謂之辨,革中辨謂之韏。〔註〕革中斷之名辨,復中分其辨名韏。
《集韻》作㸤。
注解
〔辨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辛部。
〔辨〕字拼音是biàn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由、六。
辨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字典整理。辨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