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子集下 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307頁,第9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48頁,第1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494頁,第19字
音《唐韻》:親吉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戚悉切,𡘋音七。
《類篇》與桼同,木可以桼物。
例又,《正韻》:木可爲杖。
例又,臺名。揚子《方言》:吳有館娃之宮,㯃娥之臺。〔註〕戰國時諸侯所立也。
注解
〔㯃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㯃〕字拼音是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由、六。
㯃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字典整理。㯃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