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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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á ㄔㄚˊ

木部

共14画
康熙字典

木部

14画

U+69CE

槎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子集下 部首木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1302頁,第3

同文書局本: 第546頁,第10

標點整理本: 第492頁,第9

唐韻》、《韻會》:仕下切;《集韻》:側下切;《正韻》:茶下切,𡘋音厏。
說文》:衺斫也。本作𣞚。
春秋・公羊傳》:山木不槎。
尚書》刋木。〔註〕刋,槎其木。

又,《唐韻》:仕加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鋤加切,𡘋音查──義同。

又,桴也。同「查」。見查字註。

注解

〔槎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木部

〔槎〕字拼音是chá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由、六

槎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字典整理。槎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