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子集下 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255頁,第6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25頁,第10字
標點整理本: 第471頁,第8字
例同「案」。
例又,宋曾鞏《耳目志》:孟光舉桉齊眉。俗直謂几案耳。呂少衞云:桉乃古椀字,故舉與眉齊。張衡〈四愁〉詩何以報之靑玉案,謂靑玉椀也。據此則〈考工記〉案十有二寸,亦作此解爲當。
注解
〔桉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桉〕字拼音是ān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由、六。
桉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字典整理。桉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